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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我開始見到有部分網媒、校媒開始著了魔以「影popo」、「影好笑嘢」? 這真是我們想要的結果和向大眾傳遞的信息?即時的基本倫理曾經《中大學生報》因為即時新聞差一點分裂。
他們吼叫著讓那尚有餘力的人扛槍枝,揹物資,聚成隊像趕牛馬一樣的往山下趕,任何人稍有些遲緩,不是用槍托重重的搗一下,就是他們用盡全力的踢你一腳。我們翻這山快一整天了,尚未下到山底呢。
槍聲、砲聲、哭叫聲響成一片,慘狀實不忍目睹。歡愉的原因是,今天再走一天就到達越南的邊界了,將不會再有槍戰,而且假道越南,我們就可去台灣了。哪裡有他們說的米飯饅頭,連遮雨的屋子都沒有,飢寒交迫,全身顫抖得骨頭都要片片碎裂,牙不能自主的碰撞,舌頭像都咬出血了,胃空磨得隱隱作痛。要出發了,眼前橫陳著的仍是大山,據說這是廣西十萬大山最後的一座山了,下去這座山那邊就是越南,我們每人都排好在兩位士兵的夾縫中,緊緊跟著他們走,越接近這個山腳,越覺得這座山的高大,它的橫斷面和群山連接,左右看不到邊,往上看霧濛濛的,衝出雲霄和天都連起來了。我雖躲過了槍彈,滾動間的碰撞,我身上也傷得奇痛。
我擠坐在這陌生的人群裡,左右一個同伴都沒有,頭上細雨如錐,地上越來越濕,腳腿都像被泡起來了。我方還擊後,他們的槍彈更密集,小型的砲彈也混合射來,山腰間一下子成了戰場。台電呼籲,新建廢水處理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變更預定10月底提出申請,希望台中市政府協助盡早核發,以利新廢水處理場順利如期運轉,台中市府若可加速審查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,台電亦能早日完成新廢水處理場,讓台中電廠放流水能符合法規要求。
曾文生強調,中火一直與台中市政府做溝通,台中市也應該了解,台中火力發電廠的污水設備正在趕工。但103條規定,8種情況下,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,其中包括「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」或「情況急迫,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,顯然違背公益者」。」台電也說明,新放流水標準2017年公布之前,台電已著手規劃因應,歷經可行性評估、工研院模場試驗(Pilot test)等過程,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,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,目前正如火如荼地趕工中,預計12月可開始試運轉,完工後放流水即可達標。針對9月19日中市抽檢5至8號機放流水硼超標,台電也已積極採取必要改善措施如下: 加速執行興建中的新廢水處理場,徹底解決放流水問題。
《中央社》報導,對於台中市府將公布裁罰結果,曾文生說,若事業單位防污做得不好,遭行政機關裁罰,事業單位要虛心檢討。儘管如此,黃國瑋仍強調「違法就是違法」,市府按照《水汙染防治法》規定,針對3件汙染行為分別開罰最高額度2000萬元,總計重罰6000萬元。
台電表示,「台電除感到無奈之外,也讓人懷疑台中市政府的動作,是為罰而罰,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為目的。」台電質疑,台中市政府「為罰而罰」,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台電今日發布新聞稿回應,對於台中電廠放流水硼超標,台電感到抱歉會虛心檢討,對於5至8號機的裁罰2000萬元,台電尊重市政府的裁罰權。不過,若中火4部機組遭勒令停工,恐影響備轉容量率7%,對供電穩定會有一定程度影響,盼台電在穩定供電上更加努力。第5至8號機自主減產50%,減少廢水產生,透過「源頭進行製程循環」方式,新廢水場未完成前廢水暫不外排。
經濟部:若被勒令停工,將影響備轉容量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今日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,會前接受訪問時表示,今年3、4月份,中火「硝酸鹽氮」超標的問題暴露出來後,就要求台電公司全面檢討所有污染防治設備,也在5月開始投資興建一整套完整的水處理設備,預計今年11月底、12月初完工,讓污水排放可以恢復標準。《行政程序法》102條規定,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,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。而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,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000元,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。但台電也表示,對於10月24日,抽檢1至4號機及9至10號機,中火尚未正式收到檢測結果,中市府即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用最高額的4000萬裁罰,甚至沒有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,對此台電公司表示遺憾,後續將於正式收到裁罰通知,了解裁罰內容後,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。
台中市政府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書,並於12月完成改善,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,汙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,改善期滿後則須符合放流水法定標準,市府將正式複查,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,不排除勒令停工。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58條規定:「同一事業設置數放流口,或數事業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或使用同一放流口,其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或本法其他規定者,應分別處罰。
但台電表示,今年5月才向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計畫,在設備完工前,「放流水超標的結果,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」,質疑環保局「為罰而罰」。」台電指出,今年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,台中電廠除提送短期改善計畫外,也一併向台中市府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中長期改善計畫,並經台中市府專家委員給予指導意見。
新聞局長黃國瑋說明,中火10月21日提送陳述意見書說明,已加速設置廢水處理設備,預計12月全面改善完成,中火也在陳述意見書中承諾即刻起5-8號機組自主減產50%,從源頭降低汙染排放。因此,在新廢水處理場完成前,不論是9月19日或是本月24日,台中市府抽檢放流水,得到放流水超標的結果,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。對於10月24日的檢測結果,環保局未提供台電意見陳述機會就直接開罰,台中市政府指出,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,市府9月首次查獲中火放流水「硼」超標24倍,10月主動稽查竟又發現其它兩處放流水口「硼」超標26、28倍,為避免中火持續排放汙染,影響市民健康,依照《行政程序法》規定,得不再提供台電陳述意見機會,直接裁罰。而根據台中市政府新聞稿,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,9月19日抽查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,「硼」濃度達121毫克/公升,超過標準值(5毫克/公升)24倍,限期中火10月21日前陳述意見。其他機組放流水目前亦已暫不排放,因涉及全廠製程之調整及機組調度的問題,是否可持續辦理,尚在研議中經濟部:若被勒令停工,將影響備轉容量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今日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,會前接受訪問時表示,今年3、4月份,中火「硝酸鹽氮」超標的問題暴露出來後,就要求台電公司全面檢討所有污染防治設備,也在5月開始投資興建一整套完整的水處理設備,預計今年11月底、12月初完工,讓污水排放可以恢復標準。
儘管如此,黃國瑋仍強調「違法就是違法」,市府按照《水汙染防治法》規定,針對3件汙染行為分別開罰最高額度2000萬元,總計重罰6000萬元。因此,在新廢水處理場完成前,不論是9月19日或是本月24日,台中市府抽檢放流水,得到放流水超標的結果,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。
對於10月24日的檢測結果,環保局未提供台電意見陳述機會就直接開罰,台中市政府指出,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,市府9月首次查獲中火放流水「硼」超標24倍,10月主動稽查竟又發現其它兩處放流水口「硼」超標26、28倍,為避免中火持續排放汙染,影響市民健康,依照《行政程序法》規定,得不再提供台電陳述意見機會,直接裁罰。《聯合報》報導,中火1到10號機組共分3個排放口排放廢水。
台中市政府限期中火11月15日前提出改善計畫書,並於12月完成改善,改善期間仍將持續抽查放流水質,汙染濃度不得高於前次抽驗數值,改善期滿後則須符合放流水法定標準,市府將正式複查,若再違規將連續重罰,不排除勒令停工。台電表示,「台電除感到無奈之外,也讓人懷疑台中市政府的動作,是為罰而罰,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為目的。
新聞局長黃國瑋說明,中火10月21日提送陳述意見書說明,已加速設置廢水處理設備,預計12月全面改善完成,中火也在陳述意見書中承諾即刻起5-8號機組自主減產50%,從源頭降低汙染排放。」台電也說明,新放流水標準2017年公布之前,台電已著手規劃因應,歷經可行性評估、工研院模場試驗(Pilot test)等過程,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,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,目前正如火如荼地趕工中,預計12月可開始試運轉,完工後放流水即可達標。」台電指出,今年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,台中電廠除提送短期改善計畫外,也一併向台中市府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中長期改善計畫,並經台中市府專家委員給予指導意見。而根據台中市政府新聞稿,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,9月19日抽查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,「硼」濃度達121毫克/公升,超過標準值(5毫克/公升)24倍,限期中火10月21日前陳述意見。
其他機組放流水目前亦已暫不排放,因涉及全廠製程之調整及機組調度的問題,是否可持續辦理,尚在研議中。但103條規定,8種情況下,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,其中包括「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」或「情況急迫,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,顯然違背公益者」。
」台電質疑,台中市政府「為罰而罰」,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台電今日發布新聞稿回應,對於台中電廠放流水硼超標,台電感到抱歉會虛心檢討,對於5至8號機的裁罰2000萬元,台電尊重市政府的裁罰權。吳志超表示,由於中火10部燃煤機組設置年代不同,空汙防制、廢水處理設備不同,為釐清各機組放流水汙染情形,10月24日再抽驗1到4、9到10號機組兩處放流水,現「硼」濃度高達134毫升/公克、141毫升/公克,分別超標26、28倍之多。
但台電表示,今年5月才向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計畫,在設備完工前,「放流水超標的結果,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」,質疑環保局「為罰而罰」。《行政程序法》102條規定,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,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。
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58條規定:「同一事業設置數放流口,或數事業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或使用同一放流口,其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或本法其他規定者,應分別處罰。曾文生強調,中火一直與台中市政府做溝通,台中市也應該了解,台中火力發電廠的污水設備正在趕工。台電呼籲,新建廢水處理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變更預定10月底提出申請,希望台中市政府協助盡早核發,以利新廢水處理場順利如期運轉,台中市府若可加速審查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,台電亦能早日完成新廢水處理場,讓台中電廠放流水能符合法規要求。而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,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000元,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紀錄。
但台電也表示,對於10月24日,抽檢1至4號機及9至10號機,中火尚未正式收到檢測結果,中市府即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用最高額的4000萬裁罰,甚至沒有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,對此台電公司表示遺憾,後續將於正式收到裁罰通知,了解裁罰內容後,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。台中火力發電廠(中火)今年9月以來,被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查獲3處排放口廢水「硼」超標,台中市政府今(28)日裁罰6000萬元罰鍰。
不過,若中火4部機組遭勒令停工,恐影響備轉容量率7%,對供電穩定會有一定程度影響,盼台電在穩定供電上更加努力。第5至8號機自主減產50%,減少廢水產生,透過「源頭進行製程循環」方式,新廢水場未完成前廢水暫不外排。
《中央社》報導,對於台中市府將公布裁罰結果,曾文生說,若事業單位防污做得不好,遭行政機關裁罰,事業單位要虛心檢討。針對9月19日中市抽檢5至8號機放流水硼超標,台電也已積極採取必要改善措施如下: 加速執行興建中的新廢水處理場,徹底解決放流水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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